代理條件:
1、代理商申請人必須具備在工商局正式注冊的企業法人身份,并合格過了工商和稅務年度檢查的企業
2、清晰的組織架構及完善相關必備的崗位人員配置,有一定規模的固定辦公及運營場地。
3、有從事同行業相關產品,相關渠道的經驗,具有獨立運營管理所在區域內客戶的能力。
4、認同公司企業文化,服從公司統一管理,與公司站在同一立場,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區域發布會、論壇、展會、推廣活動、培訓等。
代理流程:
1、 代理申請,按照公司統一規范的申請表進行填寫申請,并附上公司“三證”復印件,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遞回公司總部申請。
2、 初步審核通過后雙方進行實地考察復審。
3、 復審通過后雙方簽訂代理合作合同。